“浙江是全国的家具大省,产量全国排名第一,产值和出口全国排名第二,产业基础良好,浙江家具企业在政府招投标项目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会在很多地方地方碰到设置不合理门槛的现象,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阻碍了家具行业的发展。”日前,在《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发布之际,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执行副理事长、秘书长马志翔在谈起启动“规范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管理专项工作”的初心时对今日公共资源信息网介绍说。
历时三年 更新迭代两个家具采购标准
据了解,早在2019年12月,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就邀请浙江省财政厅领导、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代表在杭州召开了规范家具行业政府采购研讨会。针对家具采购最低价企业中标,但质量得不到保证、在制作招标文件时,不了解家具产品应该执行的标准,评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正式启动“规范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管理专项工作”,先后于2020年6月8日发布全国首个《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一)》,2021年12月28日发布全国首个《政府采购 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管理指南》团体标准(T/ZJGPA 1-2021、T/ZFA 2-2021),2022年8月3日发布《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
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调研员、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徐剑锋
浙江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调研员、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副秘书长徐剑锋介绍,经过三年纵深推进,“规范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管理专项工作”实践成果显著。据不完全统计,截止至2022年4月底,浙江已经有超过240多个政府采购家具项目使用了《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一)》和《政府采购 家具项目采购需求管理指南》团体标准(T/ZJGPA 1-2021、T/ZFA 2-2021),总预算金额超过5.3亿元。2022年8月3日发布《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通过举办公益培训班以及建立常态化的联系机制,通过宣贯政策,解读和答疑等形式,深化政府采购家具项目的改革工作,目的是不断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改进评审机制,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采购市场主体权益。
广泛邀请代表共同参与制定 标准(二)扩充产品种类
“在开展编制工作中,我们组织召开了多次编制会,邀请了采购人代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以及专注于实木家具领域、钢制家具领域和电动/智能家具领域的代表企业参与编制工作,其中包括乐歌、奥士、春光名美、华泰办公、八益、万保、千百万、红桃莱博瑞、精效文化、新益、明大等数家家具企业。”徐剑锋介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联合会和浙江省家具行业协会的通力合作下,行业资源得以整合。有代表性的供应商、资深的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的协同参与,使得《需求标准(二)》的制定既有代表性、又有针对性。
据悉,《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二)》的整体框架以及结构均与《需求标准(一)》保持一致,在其制定的“标准版”和“高标版”中,“标准版”足以满足采购人的家具基本使用需求;“高标版”则综合考虑节能、节水、环保、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因素,提高对原材料、产品性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此外,《需求标准(二)》在《需求标准(一)》涵盖的办公家具、课桌椅类等七大品类的基础上,扩充了实木家具类、钢制家具类和电动/智能家具类三大品类的82款产品,并引用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计29项,以满足采购人不同的实际需求。
《需求标准(二)》公布了明确的、科学的、公平的、公开的、透明的采购需求标准,将评审的主观因素转变为客观因素;取消涉嫌歧视中小企业和新成立企业的内容,让广大供应商能够同台竞技;取消大量的认证证书,扩大了检测报告的适用范围,为供应商减负;着眼于家具的使用功能、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等技术指标,关注供应商的生产能力、履约能力、售后服务和实质性优惠措施等;鼓励设计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家具产业向集约型、绿色、环保、低碳方向转型升级,不断推进家具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帮助建立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化体系,推动家具采购规范化,推动政府采购家具项目的改革,引导政府采购家具项目向更加规范透明、科学合理、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营商环境,推动家具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鼓励设计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家具产业向高端集约型、绿色环保型方向转变是我们推出《政府采购——家具项目采购需求标准》的重要目的。”徐剑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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