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民用水价格是通过政府公共事业部门统一制定和管理的。宁波市人民政府和宁波市自来水公司分别在制定价格时进行协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水源保护情况、管道运输成本等因素,来确定合理的民用水价格。下面是宁波市民用水价格表的详细信息:
居民用水
居民用水价格是按照每月计量的方式进行计费,价格为每吨2.8元。若用水量超过了每户每月的平均用水量,则会按照阶梯式价格进行计费,即用量超过的部分按照每吨3.1元进行计费。
商业用水
商业用水价格无阶梯计费,按照每吨3.5元进行计费。商业用水包括饭店、商场、超市、办公楼等用水。
工业用水
工业用水价格分为二级价格,其中第一阶梯为每吨3.5元,第二阶梯为每吨4.0元。工业用水需要通过宁波市经济开发区自来水公司进行申请。
公共设施、行政机关用水
行政机关用水价格按照每吨2.5元进行计费。公共设施包括学校、医院、公园、政府部门等;行政机关包括市政府、部门、办公机构等。
建筑施工用水
对于建筑施工单位申请临时用水,按照每吨4.0元计费。
供水、排水工程建设被动移交和接管的费用
被动移交的费用主要是指由政府财政支付的原有供水设施的维护费用、差额补贴费用、部分被动移交水源的价值等;接管费用则是指移交共同管道、附属设施的对价。
综上所述,宁波市的民用水价格表是根据当地实际经济情况和水资源情况来制定的。市民不仅可以合理利用水资源,也能够享受到合理的民用水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