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装修价格 >

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几种情况「什么条件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近日网友“三个石头”问政:

大庆市公积金管理有哪些相关规定文件?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如下:

您好,相关文件已挂中心网站(www.dqgjj.cn)“政策法规栏”,请自行登录查询。

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房职工连续缴存3个月以上租房自住的;

(四)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

(五)退休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再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12329热线咨询。

原问政网址请点击进入:http://wz.dqdaily.com/wlwz/2021-01-26/133256.html

问政热线:6666669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版权声明

菜鸟家装网部分新闻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交流。本文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 一经核实,立即删除。并对发布账号进行封禁。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